兄弟姊妹特留分,剛被立法院刪掉了!
立法院7月28日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修法後,父母只要立了遺囑,就可以把全部財產留給其中一個子女,其他兄弟姊妹完全無法主張。新制預估2027年初生效,現在是重新規劃資產的關鍵視窗。
台灣繼承制度迎來重大變革。立法院於7月28日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這個保障對兄弟姊妹來說正式消失——只要被繼承人(父母)立了遺囑,把全部財產指定給其中一個子女或任何人,其他兄弟姊妹什麼都拿不到,再也不能像過去那樣主張至少要拿到法定應繼分的一定比例。這次修法只動了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子女、配偶、父母的特留分仍然保留。新制預估公布後六個月生效,大約2027年初正式上路,現在這段緩衝期,是重新規劃遺產安排的最好時機。
一、什麼是特留分?
特留分是民法對特定繼承人的最低保障——即使被繼承人立了遺囑,把財產全部給別人,特留分繼承人仍可以主張至少拿到法定應繼分的一定比例。
以兄弟姊妹為例,修法前他們的特留分為應繼分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說,就算父母立遺囑把所有財產都給某個子女,其他兄弟姊妹仍可主張至少拿到應有份額的三分之一。修法後,這個保障完全消失。
二、這次修法改了什麼?
簡單說就是:父母立了遺囑,就可以把全部財產完整留給任何人,兄弟姊妹無法再主張任何強制保障。
| 項目 | 修法前 | 修法後 |
|---|---|---|
| 兄弟姊妹特留分 | 應繼分的1/3,有遺囑仍可主張 | 完全刪除,遺囑可完全排除 |
| 無遺囑情況 | 依法定應繼分繼承 | 依然依法定應繼分繼承,不受影響 |
| 有遺囑情況 | 兄弟姊妹可主張特留分 | 兄弟姊妹完全無法主張 |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特留分刪除,不等於應繼分消失。若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仍依法定應繼分順序繼承遺產,完全不受此次修法影響。修法只影響「有遺囑」的情況。
三、誰受影響最大?
- ‧ 膝下無子女、希望財產全留給配偶的人:修法後,只要立遺囑指定配偶為全部財產受益人,兄弟姊妹就無法再主張特留分,財產傳承更為完整。
- ‧ 與兄弟姊妹關係疏離的人:過去即使立了遺囑,手足仍可主張特留分。修法後,遺囑能真正排除手足的強制分產權利。
- ‧ 有非婚生子女或特定受益人的人:可以透過遺囑,將財產完整留給特定對象,不受兄弟姊妹特留分的限制。
- ‧ 依賴特留分保障的兄弟姊妹:修法後,若被繼承人立有遺囑且未將財產留給手足,兄弟姊妹將完全無法主張任何強制保障。
四、哪些特留分還在?
這次修法只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保障完整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