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台管理 網站設定 版型列表 修改版型內容
新北市板橋區長安街31號
  • 搜尋

    共有人說沒收到通知,持分買賣可以被撤銷嗎?依據民法第 819 條第 2 項及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第 4 項,持分共有人將自己的持分出售給

    共有人說沒收到通知,持分買賣可以被撤銷嗎?

    共有人說沒收到通知,持分買賣可以被撤銷嗎?

    持分賣給外人之後,共有人突然說「我沒收到通知」——這句話能讓整筆買賣作廢嗎?本文從法律角度分析,賣方的通知責任怎麼判斷,以及哪些情況真的有風險。

    持分買賣完成後,偶爾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共有人說自己從來沒有收到通知,主張賣方沒有盡到告知義務,要求撤銷買賣甚至提起訴訟。

    這種說法究竟有沒有法律效力?賣方要怎麼應對?答案取決於一件事:你當初的通知方式,能不能舉證?

    依據民法第 819 條第 2 項及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第 4 項,持分共有人將自己的持分出售給外部第三人之前,必須以同樣條件優先通知其他共有人,讓他們有機會以相同條件購買——這就是「優先購買權」的通知義務。

    通知後,共有人有 15 天的期限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逾期未表示,視為放棄。

    通知義務的重點不只是「有沒有通知」,還包括通知內容是否完整——價格、付款方式等主要出售條件都必須明確告知,且不得低於你給外部買家的條件。

    二、「沒收到通知」真的可以撤銷買賣嗎?

    不一定。這個問題的答案分兩種情況:

    情況一:賣方有完整的書面通知紀錄

    如果賣方以存證信函通知,並保有掛號回執,可以明確證明通知已送達(或對方拒收),共有人單方面聲稱「沒收到」並不足以撤銷買賣。法院在審酌此類案件時,會以客觀送達事實為準,而非以共有人的主觀陳述為依據。

    情況二:賣方沒有書面通知紀錄

    如果賣方只有口頭告知、LINE 訊息,或根本沒有通知,共有人就有實質的法律依據主張權益受損。這種情況下買賣的效力確實可能被挑戰,輕則損害賠償,重則影響所有權移轉的效力。

    買賣已完成登記之後,共有人若要撤銷,必須提起訴訟,且舉證難度相對高。但如果登記前就出現爭議,地政機關可能暫停登記,讓整筆交易卡關。

    三、舉證責任在誰身上?

    在持分買賣的通知爭議中,賣方有義務證明自己已完成合法通知,而不是由共有人去證明自己沒收到。

    這個邏輯很重要:當共有人提出異議,賣方必須拿出通知已完成的證據。如果賣方拿不出來,就算共有人說的不一定是實話,賣方在法律上也處於不利的位置。

    通知方式 能否舉證送達 法律效力
    存證信函(掛號) ✅ 有掛號回執、郵局存底 最強,實務上普遍接受
    普通掛號信 ⚠️ 只能證明送達,無法證明內容 部分效力,內容有爭議時較弱
    LINE / 簡訊 ⚠️ 截圖可輔助,但易被否認 弱,不建議單獨使用
    口頭通知 ❌ 幾乎無法舉證 最弱,發生爭議時等同未通知

    四、哪些情況賣方真的有風險?

    以下幾種情況,共有人的「沒收到通知」主張比較可能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 ‧ 根本沒有書面通知:賣方只有口頭告知,或以為 LINE 訊息就夠了,沒有留下任何可舉證的紀錄
    • ‧ 通知寄到錯誤地址:沒有確認共有人的現行戶籍地址,導致信件根本未送達
    • ‧ 通知內容不完整:信函中沒有寫清楚出售價格、付款方式等主要條件,讓共有人無法實質判斷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 ‧ 實際出售條件比通知更優惠:通知書上寫一個價格,實際賣給外人的條件更好,等於通知內容與實際交易不符
    • ‧ 只通知部分共有人:有多個共有人但只通知了其中幾位,沒被通知到的人有充分理由提出異議
    最高風險的情境是:賣方完全跳過通知程序,直接把持分過戶給外部買家。這種情況下,未被通知的共有人可以依法主張以相同條件向外部買家「請求依同一條件購買」,整筆交易的效力會受到嚴重挑戰。

    五、怎麼做才能讓通知無懈可擊?

    1
    以存證信函通知,不要用其他方式替代

    存證信函是目前法律實務上最被認可的通知方式,有郵局存底、可事後調閱,效力遠高於其他方式。

    2
    寄到共有人的現行戶籍地址

    出發前先向地政機關申請謄本確認地址,不要憑印象寄送。地址錯誤等同通知未送達。

    3
    信函內容寫完整

    不動產標示、持分範圍、出售價格與付款條件、15 天期限告知,缺一不可。出售條件必須與你給外部買家的條件一致。

    4
    保存所有掛號回執與郵局收據

    這是你日後舉證的唯一依據。建議連同存證信函副本一起保存,直到移轉登記完成後至少數年。

    5
    有多個共有人時,逐一分別寄送

    不能只通知一人請他轉告其他人。每位共有人都必須收到獨立的通知,並分別保存各自的回執。

    通知程序做得扎實,共有人事後再說「沒收到」,在法律上就很難有所作為。

    六、常見問題 FAQ

    • ‧ Q1:共有人說沒收到通知,買賣就一定無效嗎?
      A:不一定。關鍵在於賣方能否舉證已完成合法通知。有存證信函掛號回執的情況下,共有人單方面聲稱沒收到,並不足以撤銷買賣。
    • ‧ Q2:通知用 LINE 或電話可以嗎?
      A:不建議。LINE 截圖、通話紀錄在法律上效力遠不如存證信函,地政機關也不一定接受。一旦共有人否認,這類方式很難在法律程序中站得住腳。
    • ‧ Q3:存證信函被拒收,算是有通知到嗎?
      A:是的。共有人拒收,郵局會標注「拒收退回」,這份退件信封仍具法律效力。通知義務已完成,15 天期限照常起算。
    • ‧ Q4:買賣已完成登記,共有人才出來說沒收到,還能撤銷嗎?
      A:難度很高。登記完成後,共有人若要主張撤銷須提起訴訟,且法院會審酌賣方是否確有通知瑕疵。賣方有書面通知紀錄的話,共有人勝訴機率極低。
    • ‧ Q5:共有人下落不明,找不到地址,怎麼通知?
      A:可先向地政機關申請謄本取得戶籍地址嘗試寄送。若確實無法送達,可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程序較繁瑣,建議委任律師或地政士協助辦理。

    持分買賣的通知程序看似繁瑣,但只要做到位,共有人事後的「沒收到」就只是一句話,沒有實質的法律力道。反過來說,如果這個步驟省略或做不確實,一句話就可能讓一筆交易陷入麻煩。

    本文內容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涉及具體法律問題,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或地政士。

    Articles 近期趣事HOT!

    產品資訊

    小廣告

    Events

    不動產種類
    撥款快速
    超低利率
    彈性還款
    經驗豐富
    保密性高

    If you can envision it, then we can build it. Tell us more about your project

    2023©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2023新台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隱私權聲明| 以下為貸款人應注意事項及貸款總費用年百分率說明:

    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總費用年百分率可能從最低1% 到最高16%,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顧客實際之年百分率仍以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2.所有貸款方案之實際核貸金額與利率,視個人狀況及授信條件而不同,實際貸款條件 (例:核貸金額、利率、月付金、帳管費、手續費、票查費、提前清償違約金、信用查詢費、開辦費…等) 視個別銀行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不同而有所差異,銀行保留核貸與否之權利。適用利率、年限期數與核貸與否之權利,詳細約定應以銀行貸款申請書及約定書為準。

    3.銀行信貸還款年限: 最低1年最長7年,房貸還款年限:最低10年~最長30年。

    4.以下為「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參考,以下為借貸成本計算的參考案例:假設你貸一筆新台幣 300,000 元的款項,還款期為 60 個月,開辦手續費為新台幣 6,000 元,總費用年百分率為 3.68%,等於每月還款額度應為新台幣 5,113 元,而總還款額則為新台幣 312,780 元。

    持分買賣推薦的金融機構能夠提供合理的條件,則投資者可以同時獲得較低的利率和更多的配套服務。總之,對於追求超高回報的投資者來說,持分貸款推薦提供了安全、有效、可靠的投資途徑。在經濟衰退期間,持分買賣推薦也可以提供投資者有效的風險緩解措施,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