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贈與房產創新高!先送配偶再賣能省多少稅?
2025年夫妻贈與建物移轉登記達1.585萬棟,創歷史新高。專家指出,除了單純的財產規劃,「移轉配偶再出售」的節稅操作是重要推手,尤其是屋主已用過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優惠者。本文完整說明這個節稅操作的邏輯、效果,以及需要注意的風險。
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2025年夫妻贈與建物移轉登記達1.585萬棟,創下歷史新高,明顯高於近10年每年平均約1.36萬棟的水準。乍看之下,這像是台灣夫妻感情越來越好的訊號,但專家揭露了背後更實際的原因——節稅。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夫妻贈與不動產,有相當比例是出售前的稅務規劃,尤其是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優惠的善用。本文從這個操作的核心邏輯出發,完整說明為什麼這樣做可以省稅、省了多少、以及哪些情況下不適合。
一、數據怎麼說?夫妻贈與為何創新高
從歷年數據來看,夫妻贈與的移轉量在2023年後明顯加速:
| 年度 | 夫妻贈與建物移轉棟數 | 備註 |
|---|---|---|
| 近10年平均 | 約1.36萬棟 | 基準參考值 |
| 2024年 | 1.584萬棟 | 明顯高於平均 |
| 2025年 | 1.585萬棟 | 歷史新高 |
| 2026年上半年 | 6,768棟 | 維持一定移轉量 |
曾敬德指出,夫妻贈與增加的時間點,恰好與房市景氣熱絡、交易量增加的時期高度吻合。當市場買賣活絡、不動產增值明顯,節稅需求自然也隨之上升,夫妻贈與成為越來越多屋主考慮的選項。
二、節稅操作的核心邏輯: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
要理解這個操作,必須先了解土地增值稅的「一生一次」優惠:
- ‧ 什麼是「一生一次」優惠:自用住宅用地出售時,土地增值稅可以申請適用10%的優惠稅率(一般稅率依增值倍數為20%至40%),但每人一生只能使用一次。
- ‧ 用過就沒了:若屋主已經在過去出售某筆土地時使用過這個優惠,日後再出售其他不動產時,就無法再申請,只能適用一般稅率,稅負顯著提高。
- ‧ 配偶的優惠是獨立的:夫妻雙方各自有一次「一生一次」的優惠使用機會,互不影響。若配偶尚未使用過,其優惠資格仍然完整。
這就是操作的核心:若屋主已用完一生一次優惠,將房產贈與配偶後,由配偶以10%優惠稅率出售,整體稅負可能大幅降低。
三、「移轉再出售」怎麼操作?
操作流程相對清楚,但每個步驟都有需要注意的細節:
- ‧ 第一步——夫妻間贈與不動產:屋主將不動產贈與配偶,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夫妻間贈與免課贈與稅(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是一般贈與,夫妻間的不動產贈與另有規定),但需繳納相關規費與代書費。
- ‧ 第二步——配偶持有一段時間後出售:配偶取得不動產後,以自己的名義出售,並申請適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10%優惠稅率。
- ‧ 第三步——計算房地合一稅:配偶出售時,房地合一稅的持有期間計算方式,依現行規定以配偶取得日(即贈與登記日)起算,需注意若持有期間過短,適用的稅率可能較高。
※ 夫妻間贈與的稅務規定較為複雜,且可能隨政策調整而改變,建議在操作前諮詢稅務顧問或會計師,確認個案的實際稅務效益。
四、贈與前要先算清楚的成本
「移轉再出售」的節稅操作不是沒有成本,以下幾項費用需要事先計算:
| 費用項目 | 說明 |
|---|---|
| 土地增值稅(贈與時) | 夫妻間贈與土地,原則上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需確認是否符合免徵條件 |
| 契稅 | 贈與房屋時,受贈方須繳納契稅(以房屋評定現值的6%計算) |
| 代書費 |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約8,000至15,000元 |
| 房地合一稅(出售時) | 配偶持有期間若未滿2年,適用較高稅率(45%),需注意持有時間規劃 |
| 房屋稅與地價稅 | 移轉後由配偶持有期間的稅負 |
節稅效果是否划算,必須把上述所有成本加總後,與直接出售的稅負相比較,才能得出真實的數字。並非所有情況下夫妻贈與再出售都一定省錢,個案差異相當大。
五、這個操作有哪些風險?
曾敬德提醒,夫妻贈與雖然合法,但有幾個潛在風險不能忽視:
- ‧ 婚姻關係變化的風險:不動產一旦贈與配偶,所有權就屬於配偶。若日後發生婚姻破裂,這筆不動產將作為配偶的財產處理,原贈與方無法主張取回。
- ‧ 財產分配共識的必要性:涉及不動產移轉時,雙方必須事前對財產登記與分配有明確共識,避免日後因認知不同而產生爭議。
- ‧ 稅務機關的查核風險:若贈與後短期內即出售,且稅務機關認定此操作以規避稅負為主要目的,可能依實質課稅原則進行查核,補徵相關稅款。建議在操作前充分了解相關規定,並保留合理的持有期間。
- ‧ 忽略後續稅務的風險:只看到土地增值稅的節稅效果,卻忽略房地合一稅的持有期間計算,可能導致整體稅負反而增加。
六、哪些情況適合?哪些情況不適合?
| 情況 | 是否適合「移轉再出售」操作 |
|---|---|
| 屋主已用過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優惠,配偶尚未使用 | 適合評估,節稅效益最明顯 |
| 屋主與配偶均已使用過一生一次優惠 | 不適合,無節稅效益 |
| 不動產持有期間較短,房地合一稅稅率高 | 需仔細試算,可能得不償失 |
| 婚姻關係穩定,雙方對財產分配有共識 | 風險較低,可考慮 |
| 婚姻關係不穩定或雙方對財產有歧見 | 不建議,財產爭議風險高 |
七、趨勢觀察與建議
夫妻贈與不動產創歷史新高,反映的是台灣不動產持有者對稅務規劃越來越重視的趨勢。隨著房價上漲,土地增值稅的稅基也隨之擴大,稅負顯著提高,讓更多屋主開始思考合法的稅務規劃方式。
「移轉配偶再出售」是其中一個合法且有效的操作,但它不是萬靈丹。曾敬德建議,在進行不動產贈與前,除了確認雙方對財產登記及分配的共識,也應先了解土地增值稅、贈與稅及後續出售可能涉及的稅務規定,必要時諮詢地政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士,避免只看到眼前的節稅效果,卻忽略後續可能產生的財產爭議與稅務問題。
本文內容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任何稅務或財務規劃建議。實際稅務效益因個案情況差異極大,建議向專業稅務顧問確認。
八、常見問題 FAQ
- ‧ Q1:夫妻間贈與不動產需要繳贈與稅嗎?
A:夫妻間的財產贈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不計入贈與總額,原則上免課贈與稅。但仍需繳納契稅、辦理登記的規費與代書費,以及確認土地增值稅的免徵條件是否符合。 - ‧ Q2:配偶取得不動產後,持有多久再賣比較划算?
A:持有期間直接影響房地合一稅的稅率。持有未滿2年適用45%、2至5年適用35%、5至10年適用20%、超過10年適用15%。若贈與後短期即出售,房地合一稅的稅負可能抵消土地增值稅的節稅效果,需事先試算。 - ‧ Q3:我怎麼知道自己有沒有用過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優惠?
A:可向戶籍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或委託代書協助確認。若過去曾以自用住宅申請10%優惠稅率出售土地,即已使用過一生一次優惠,後續出售只能適用一般稅率。
夫妻贈與不動產是合法的財產規劃工具,用得對可以有效降低稅負;但財產一旦移轉,就回不去了。節稅效益要算清楚,婚姻財產的共識要談清楚,兩件事都做到,才算是真正划算的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