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姊妹特留分要消失了?民法繼承編修法四大重點一次看懂

法務部於2026年6月2日預告修正《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計畫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並新增「繼承人特別貢獻」制度。草案參考日本民法相關規定,旨在回歸遺囑自由、強化遺產分配公平性,同時保障生前照顧者的應得權益。此修法若正式通過,將對台灣繼承實務與不動產分配產生深遠影響。
特留分是指法律保障繼承人不論被繼承人的遺囑內容為何,都能取得的最低遺產比例。現行民法規定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應繼分的三分之一,意味著即使被繼承人立下遺囑,也無法完全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
法務部表示,隨著現代家庭生活型態改變,兄弟姊妹間的關係已不如以往緊密,多數情況下並無扶養的事實,因此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具有必要性。修法目標是回歸遺囑自由,讓被繼承人能更自由地安排身後財產,不受兄弟姊妹特留分限制。
此外,草案也說明,未來若非繼承人或無親屬血緣關係者,只要在被繼承人生前有提供照顧、勞務或財產給付,均可依法取得遺產,進一步強化對實際貢獻者的保障。
二、草案四大修正重點本次修正草案共有四個核心方向:
| 修正重點 | 對應條文 | 內容說明 |
|---|---|---|
|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 第1223條 | 符合現代家庭型態,尊重遺囑自由 |
| 修正酌給遺產制度 | 第1149條 | 擴大請求酌給遺產的權利人範圍,保障生活困難的弱勢手足 |
| 新增繼承人特別貢獻制度 | 第1173條之1 | 對生前照顧、勞務或財產貢獻的繼承人給予合理評價,納入應繼分計算 |
| 增訂適用期限與遺產分割期間 | 第1173條之2、第1165條 | 促進遺產儘速分割,禁止分割期間修正為5年 |
這次修法中最受矚目的新制之一,是新增的繼承人特別貢獻(又稱「貢獻分」)制度。
草案明定,繼承人中若有對被繼承人的事業提供勞務或財產給付、對被繼承人進行療養看護,或以其他方式使被繼承人財產得以維持或增加,這些特別貢獻的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加入該繼承人的應繼分中。
此制度的設計用意有兩個:
- 1. 增加照顧高齡者的誘因:讓長期在家照顧父母的子女,在遺產分配上能獲得合理的額外補償,而非與未盡照顧義務的其他繼承人平分。
- 2. 兼顧各繼承人間的公平:避免有人出錢出力、有人坐享其成的不公平情況。
這項制度參考日本民法的相關規定,在日本已行之有年,對改善家庭內部遺產分配的公平性有具體成效。
四、酌給遺產制度修正:保障弱勢手足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並非完全不保護弱勢手足,草案同步修正現行的「遺產酌給制度」作為配套:
- · 擴大請求權人範圍:受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的兄弟姊妹,若因被繼承人死亡導致生活陷於困難,且依遺囑所得遺產顯不相當,可向法院請求酌給遺產。
- · 明確法院裁判衡酌因素:明定法院在判斷酌給遺產時應考量的具體因素,減少司法裁量的不確定性。
- · 增訂時效規定:明確請求酌給遺產的時效期限,避免長期懸而未決。
法務部強調,修法目標是尊重遺囑自由、促進實質公平、保障弱勢手足三者並重,並非讓強勢繼承人可以完全剝奪弱勢手足的生存保障。
五、立法院朝野協商現況除法務部的行政院版本外,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也針對特留分制度進行黨團協商。目前朝野對於修法順序存在分歧:
- · 一派主張:先刪除特留分,後續再補足配套措施。
- · 另一派主張:等待完整配套措施出爐後,再一併進行修法。
目前兩項提案均保留,尚未達成共識,將交由院會進一步處理。修法時程仍有變數,建議持續追蹤立法院後續動態。
六、整體趨勢與建議此次民法繼承編修正,是台灣繼承法制數十年來最重要的一次調整,對持有不動產的家庭而言影響深遠。
- 1. 遺囑規劃重要性大幅提升: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後,被繼承人透過遺囑自由分配財產的空間擴大,建議有不動產的人提早規劃遺囑,確保財產依個人意願分配。
- 2. 長期照顧父母的子女應留存相關紀錄:新增的特別貢獻制度,將以實際貢獻作為應繼分計算依據,建議長期照顧者保留醫療費用、照護紀錄等相關證明,作為日後主張貢獻分的依據。
- 3. 持分不動產持有人應提早因應:若名下有兄弟姊妹共同繼承的持分不動產,修法後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保障消失,持分處置的談判空間與策略可能產生變化,建議提早與共有人溝通或尋求專業評估。
- 4. 修法尚未定案,密切追蹤:草案仍在立法院審議,最終內容可能有所調整,建議在修法正式通過前,先了解現行繼承法規,並諮詢專業人士規劃應對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