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爽改10間套房樓下慘漏水 嘉義地院判賠房東96萬元

嘉義市中山路一棟大樓近日因樓上裝修引發樓下嚴重漏水糾紛,最終由法院判決樓上屋主須賠償樓下屋主近百萬元。此案不僅牽涉裝修施工責任,也凸顯出租型不動產在改建與管理上的法律風險。
一、案件背景與爭議起因
本案中,11 樓屋主將原本單一空間隔成 10 餘間套房,作為公司員工宿舍使用,並新增多間浴室與管線。施工期間因防水與管路處理不當,導致 10 樓天花板長期漏水、發霉,甚至產生明顯惡臭。
10 樓屋主原將該空間出租作為補習班使用,承租人因環境惡化影響招生,自 2024 年 8 月起提前解約,造成實質租金損失。
法院審理期間,委由嘉義市建築師公會進行鑑定,確認 10 樓天花板出現白華現象(俗稱壁癌),主因為11 樓衛浴管路更新存在施工瑕疵,並非自然老化或原建物問題。法院認定,11 樓屋主身為建築物所有人,未盡妥善管理與保管注意義務,須就裝修行為造成的損害負賠償責任。

裝修瑕疵苦了鄰居,嘉義11樓改建宿舍管路不當判賠96萬。聯合報系資料照
| 賠償項目 | 金額(元) |
|---|---|
| 天花板復原與防水工程 | 662,120 |
| 補習班退租租金損失 | 300,000 |
| 合計 | 962,120 |
至於原告主張的精神慰撫金,法院認為該建物非自住使用,尚未達人格法益重大侵害程度,因此不予准許。
- 1. 是否影響結構並非唯一判斷標準,只要實際造成他人損害,即可能成立賠償責任。
- 2. 裝修行為本身即屬管理責任範圍,不能僅以已修繕或仍可使用作為免責理由。
- 3. 出租型不動產若因第三人行為導致解約,實際租金損失仍可能由加害人負擔。
五、此類案件的實務啟示
近年因隔間出租、員工宿舍與多套房改建需求增加,裝修糾紛與相鄰損害案件明顯增多,法院實務上對於施工品質與管理義務的審查標準,也逐漸趨於嚴格。
對房東與投資型屋主而言,此類判決顯示,真正的風險往往不在租金報酬,而在於是否合法改建、是否妥善控管施工與後續影響,一旦波及他人使用權益,損失金額往往遠高於原本預期。
新台租賃 額度高、利息低、撥款快
持分土地買賣、持分房屋買賣、持分土地貸款持分房屋貸款第一品牌,15年持分買賣貸款經驗!
新北市板橋區長安街31號
政府合法登記,安全有保障
聯絡電話:02-2956-1888、0972-218-666
【聯絡我們,了解持分土地買賣】

謝謝你看完這篇文章 : )
如果你想要再了解更多近期有趣的內容,這邊也有其他的延伸閱讀:
‧ 二胎房貸是什麼 ? 解析二胎房貸額度、利率、申請條件與風險
‧ 六大公股行庫瘋狂徵才 2,800 人!起薪直接破 4 萬?!
歡迎追蹤我們的IG&FB粉專&Threads




